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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行精纪序绍定元年三月 南宋 · 岳珂
 出处:全宋文卷七三五八
自术家者流兴,而其书蔓蔓天下,充栋汗牛,虽以画墁专其门者犹不能竟其说。
世皆谓禄命始于汉,予固未暇考信,独窃怪夫三代而上,官人以世,科目不立,比闾族党之繁殷,俊秀选造之升贡,夫岂无一人焉?
庚丁戊己之同,甲辰癸丑之合。
均得所养矣,禄固不可以轻重别;
仕不出境矣,马固不可以澄清期。
军制于卿列而将星闲,士止于奉璋而天乙废。
不宁惟是,大桡作甲子,固今所谓纳音之辨。
笄纚用则叙钏何有,巢穴处而屋壁何居。
夫汉之挟是术者师说相承,要必有所祖述,则接于三代矣,而其说皆不见之用,是孰从而信之哉?
唐吕才之言曰:长平坑卒,要非并犯三刑;
南阳近亲,何必皆当六合。
所值既众,理无俱同。
然而其书行且千有馀年,通人知士指掌接膝,未尝不以之占往察来,揣摩牵附,而其命中者类皆捷出乎机缄推测之表,而吻合乎造化运行之巧,是殆不容以常情言也。
盖倚而玑陈,蓬吹而轮兆,一理之具,万殊以萌,里积昆崙,度分圆极,世孰有穷发而纵游,梯云而推步者哉?
有是理则有是象,有是象则有是事,滋数之所由生,而祸福吉凶之所由以占也。
俄度俄测,彼犹可以历意演自然之理,考方来之朕,独以无所祖而寡疑焉,可乎?
予少也好学,耻一物之未知,探穷通,赜形气,每患夫五家章句之既泯,而浮虚下俚之制作颣乎其间。
后得廖君书,而文忠周公为叙其篇,慨然拊卷而叹曰:前辈宗工,于小道可观之用不废盖如此,廖君儒者也,刊剪谬,欲托以传,夫岂无说。
文忠之序,惟取其占验之一偏,意者约而归之正。
廖君之望,犹若有不止乎是者。
后三十有一年,予终而赞之曰:噫嘻!
予尝闻吾夫子之言富贵矣,始于欲而终于道。
昌黎韩愈孔道者也,一推其不可幸致者,则曰是有命焉。
夫肖貌赋形均于初,厚生玉成,夫岂二本?
世之驰骛者不得不厌为虑,孰知夫畏影疾走者,彼盖不知其本于日也。
有人焉,指日而告之,则息乎大木之阴而影忘矣。
廖君之为此书,其有不足以警远游之还而助于世教者乎?
因附所疑,以告观者。
绍定戊子清明日鄂国岳珂序。
按:《五行精纪》卷首,朝鲜刻本。
历元 宋 · 晁说之
 出处:全宋文卷二八一三、《嵩山文集》卷一四
夏桀在位五十有二年,汤受天命,放南巢,实甲寅之历也,是为成汤之元
不踰年而改元革命,异乎继世之君也。
推之于历,《考灵曜》、《春秋纬命历》皆本于甲寅元。
汉安帝延光二年中谒者亶诵、侍中施延、河尹李祉太子舍人李泓及灵帝熹平四年五官郎中冯光、沛相上计掾陈晃皆言历元不正,当用甲寅为元。
议郎蔡邕议之曰:「历法,黄帝、颛顼、夏、殷、周、鲁凡六家,各自有元。
光、晃所据,则殷历元也」。
然则甲寅为殷汤之元也审矣。
或曰:历黄帝用辛卯,颛顼用乙卯,虞用戊午,甲寅,殷用甲寅,周用丁巳,鲁用庚子
黄帝、颛顼、虞、夏、周、鲁未必皆元也,何独甲寅以之为商汤之元哉?
曰:时君各因事而命,其历不同也。
至于殷元甲寅,则历家皆因之而起算云尔。
周大象元年,太史上士马显等表言曰:「乘殷,斟酌前代历,变壬子元用甲寅」。
其言是也。
古诸儒生皆以为孔子用殷甲寅历。
刘洪于历最善,其表言曰:「甲寅历于孔子时效」。
窃以《春秋纬命历》推之,可信言。
而《公子谱》所谓商起庚戌,终戊寅者非也。
帝王谱》谓元年壬寅,《一行历》谓成汤岁在壬戌,皆非也。
《外传》曰「晋之始封也,岁在大火,阏伯之星也,实纪商人」,韦昭曰「商主大火」,其果合于甲寅乎?
曰:成汤六年甲寅,上推元年癸亥,实见岁在大火。
鲁僖公五年丙寅,亦岁在大火,上推之于其元年壬戌,实见岁在大火,此固得以为甲寅也。
或曰:以夏正论之,大火卯也,此得以为甲寅,何也?
曰:夏后氏建寅,商人建丑,周人建子,因其所建不同而然也。
鲁昭公二十年二月己丑朔日南至,鲁史失,至《甘传》与《纬》不同。
唐一行曰:周历得己丑二分,殷历得庚寅一分,殷历南至常在十月晦,则中气后天也。
周历蚀朔差经或二日,则合朔先天也。
《传》所据者周历也,《纬》所据者殷历也。
气合于传,朔合于纬,斯得之矣。
以此观之,既其所建不同,则大火先得以为寅也。
殷人建丑,以十一月朔旦冬至为元首,始变虞夏之历也。
《世纪》《公子谱》《三统历》皆曰在位十三年,今定著元甲寅,则十有三年,丙寅之历也。
孟子曰:「汤崩,太丁未立」。
夫所谓未立者,言尝立之为君,不踰年而卒,未得立以为君也。
《春秋》之法,不踰年之君书之曰子,而不书之为君。
书之为君则不可,而数之则可也。
不然,孟子何以数之耶?
《外传》以谓商之飨国三十一王,并太丁而君之,则非也。
《世纪》、《三统历》亦曰「殷世三十一王」,惑于《外传》之论也。
《公子谱》谓三十王是也。
孟子曰:「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颠覆之典刑,伊尹放之于桐三年。
太甲悔过,自怨自艾于桐,处仁,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已也,复归于亳」。
太史迁作《商本纪》曰:「太子太丁未立而卒,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,是为帝外丙
帝外丙即位三年崩,立外丙之弟仲壬,是为帝仲壬
帝仲壬即位四年崩」。
及《世纪》所载皆是也。
《本纪》《公子谱》以外丙即位三年,则非也,《世纪》谓外丙即位二年,与孟子合,而得商享年之数也。
孔安国、顾氏、孔颖达辈徒见《伊训》之文曰「成汤没,太甲元年伊尹作《伊训》」,以谓太甲而无外丙、仲,反以太史迁、皇甫谧、刘歆,班固为非,何其妄也!
盖不知伊尹成汤之训训太甲孔子本原伊尹太甲盛衰污隆之意而序之,非谓成汤之于太甲先后世次也。
如夫子于《易》曰:「包羲氏没,神农氏作,神农氏没,黄帝、尧舜氏作」。
皆本其治之相成也,非谓其时之相继也。
黄帝之后,岂不有少昊、颛顼、帝喾之君欤?
仲壬四年而崩、壬申之历也。
明年癸酉太甲之元也。
《三统历》太甲元年乙巳,《元嘉历》太甲元年癸亥,《一行历》太甲二年壬午,三者皆非也。
沃丁在位二十有九年,或以谓三十年。
小甲在位或以谓三十六年,或以谓二十二年,或以谓十七年。
雍己在位或以谓十三年,或以谓十二年。
中丁在位或以谓十二年,或以谓十一年。
外壬在位或以十五年,或以谓五年。
沃甲在位或以谓二十年,或以谓二十五年。
祖丁在位或以谓三十二年,或以谓三十三年。
盘庚在位或以谓十八年,或以谓二十八年。
小乙在位或以谓二十一年,或以谓二十年。
廪辛在位或以谓五年,或以谓六年。
庚丁在位或以谓六年,或以谓二十一年
武乙在位,或以谓三十七年,或以谓七年。
若夫沃丁之立三十年,小甲之立二十有二年,若有七年,雍己之立十有二年,中丁之立十有一年,外壬之立五年,沃甲之立二十有五年,祖丁之立三十有三年,盘庚之立二十有八年,小乙之立二十年,廪辛之立六年,庚丁之立二十有一年武乙之立七年,则皆与商之享年不合,诚非矣。
商享年六百二十有九,诸书皆同。
太乙肘后备检跋 宋 · 王湜
 出处:全宋文卷四二八三、《游宦纪闻》卷七
后羿、寒浞之乱,得阳九之数七;
赧王衰微,得阳九之数八;
桓、灵卑弱,得阳九之数九;
炀帝灭亡,得阳九之数十。
周宣王父厉而子幽,得百六之数十二;
敬王时吴、越相残,海内多事,得百六之数十三;
秦灭六国,得百六之数十四;
东晋播迁,十六国分裂,得百六之数极,而反于一;
五代乱离,百六之数三。
此皆所应者也。
舜、禹至治,万世所师,得百六之数七;
成、康刑措,四十馀年,得百六之数十一;
小甲、雍己之际,得阳九之数五,而百六之数九,庚丁、武乙之际,得阳九之数六,不降享国五十九年,得百六之数八;
盘庚、小辛之际,得百六之数十;
明帝、章帝,继光武而臻泰定,得百六之数十五;
贞观二十三年,近世所谓太平,得百六之数二。
此皆所不应者也。
《福应集》云:「唐武德七年甲申,五福太乙入中宫洛阳之分,继有贞观之治」。
遂以此为福应。
然宣、懿、僖、昭之际,再入中宫,而贞观之治,何不复举?
又云:「唐昭宣帝天祐四年丁卯,四神太乙入六宫雍州之分,而昭宣禅位于梁」。
遂以此为祸应。
开元十六年,亦入六宫,乃太平极治,与贞观比。
以至夏桀放于南巢,商纣亡于牧野,王莽篡汉,禄山乱唐,阳九百六之数,皆不逢之。
此其故何也?
余尝深究其所以然。
周公问太公:「何以治齐」?
曰:「举贤而尚功」。
周公以之为强臣之渐。
太公问周公:「何以治鲁」?
曰:「亲亲而尚恩」。
太公以之为浸弱之基。
是以圣人推三代损益,而百世可知。
大抵天下之事,因缘积袭,固有系于人事,未必尽由天理。
通天、地、人曰儒,通天、地而不通人曰技。
然拘执此以为不可改易,乃术士之蔽,非儒者之通论。
善言天地者以人事,善言人事者以天地,岂可蔽于天而不知人乎?
古之善为政者,尚以知变为贤,况冥冥之中,奉行天地号令,或主吉,或主凶,皆本于天地之一气,安有固而不知变者?
以尧、舜、禹为君臣,文、武、周公为父子,虽遇阳九百六之数,越理而降以祸,必不其然。
自此而下,其他不能详知者,皆可以类推也。
色不过五,五色之变,不可胜观;
声不过五,五声之变,不可胜听。
太乙不过十神、十精、四计之类,彼其周流于天地间,始而有终,终则复始,古既不异于今,今亦不异于古。
然上古至治,终不可复,又中间盛衰兴废,亦不可循前而取。
岂非人事之不齐,故应之者亦不一耶?
术固有之。
太乙考治人君之善恶,临有道之国则昌,临无道之国则亡,有天下国家者,可不谨哉!
历代诗 其三 南宋 · 杨简
商汤兴时民戴后,外丙仲壬继其后。
太甲沃丁太庚小甲雍己太戊
仲丁外壬河亶甲祖乙祖辛沃甲
祖丁相继有南庚阳甲之后是盘庚
盘庚能复兴商邑,不幸小辛小乙立
武丁有德号高宗祖庚祖甲又无功。
廪辛庚丁武乙太丁帝乙衰王室。
末有纣辛名曰受,民心遂归周武后。
六百馀年三十主,周得天下商遂亡。